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2018年06月28日 13:44 潍坊市纪委监委网站 

十九大报告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持续加压用力,着力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坊子区民政局财务科原出纳王莉、张维红挪用公款问题。王莉任出纳期间,通过张维红从其管理的单位账户上挪用公款500000元,用于交纳某单位集资款赚取高额利息,一个月内归还本金;张维红任出纳期间,分两次挪用公款共计22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进行营利活动。20182月,王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20183月,张维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安丘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副主任张均如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张均如任农业综合开发办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争取财政补贴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7000元。20181月,张均如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孙家庄村原首席代表孙好波、张永清贪污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孙好波任该村首席代表期间,伙同该村时任会计张永清,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发放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职务便利,将危房改造款34573元用于支付个人费用;张永清任该村会计、首席代表期间,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发放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职务便利,将本村13户低保户的低保款97748.5元用于个人消费。20182月,孙好波、张永清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诸城市林家村镇丹家店子村原村民小组长于焕春虚报冒领小麦补贴款问题。于焕春任该村村民小组长期间,在协助镇政府落实国家小麦种植补贴政策过程中,利用核实、上报小麦种植面积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虚报冒领国家小麦补贴款36500元,于焕春分得6250元。20182月,于焕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家洼街道新兴村原党支部书记袁立明等人侵占集体资金问题。袁立明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与本村村主任孙经华、村文书袁言义、村现金保管杨金奎多次共同侵占村集体资金,袁立明分得29000元,孙经华分得18000元,袁言义分得17000元,杨金奎分得17000元。20183月,袁立明、孙经华、袁言义、杨金奎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昌乐县鄌郚西李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宇春违规向村民收取费用问题。李宇春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村集体事务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向村民收取计划生育保证金共计18600元,以办理采伐证名义违规向村民收取费用共计3010元,以电表费名义违规向村民收取费用共计10900元,上述费用部分用于村集体招待费支出,其他费用入村集体账。20185月,李宇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各级各部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患未然。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既要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要发现和解决本地区本系统突出的个性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既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整治系统性、行业性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精准发力、精准监督,多管齐下、持续用力,把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严惩“小官巨贪”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监察,敢担当、敢碰硬,不断加大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持续保持强有力震慑,坚决遏制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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