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

2019年09月05日 16:35  

各党总支、支部,各院系部、处室,校办企业:

2019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推动“工作落实年”重点任务落实见效,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现就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三节”期间加强学校廉洁纪律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到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全体党员干部教师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重要时间节点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守以下十条禁令。

1.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2.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3.严禁学校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等礼品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等活动。

4.严禁利用学校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组织公款聚餐,或参加招生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活动。

5.严禁酗酒滋事,损害教师形象。

6.严禁干部教师参加由家长或社会组织付费的各类旅游、考察、参观活动。

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8.严禁干部教师接受学生、家长以感谢等名义赠送的任何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通过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手段收受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钱物。

9.严禁教师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教师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教师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牟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

10.严禁假期值班脱岗、空岗,认真履职尽责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各院系部、处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假期前要组织全体干部教师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推动“工作落实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党内法规和教育法规,通过各种方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要求,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三、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各党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守责任担当,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三节”期间,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教体局办公室以及学校纪委、监察室将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明察暗访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十条禁令执行情况坚持从严执纪、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特别是对以上禁令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请各党组织、院系部、处室将此通知传达到全体教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学校纪委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536——5268916

2.举报邮箱:wfkjxy@wf.shandong.cn

3.网上举报平台:http://jwjcs.wfust.edu.cn/index.htm

 

中共潍坊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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